小小【凯攻视角】(四)

有时候看着电视我会不知道王源是谁。电视里的那个大明星,上综艺穿着几万块的潮牌,化着浓妆在别人的演唱会当嘉宾。电影频道里他一会儿是个背着剑的大侠,一会儿是个开出租车的小市民。换个频道他又在给豆腐干打广告。


没有我的存在,王源无懈可击。他根本不需要靠麦麸变红,也不需要用出柜去炒作新闻。他已经很棒了,没有缺陷的他棒得理直气壮。


方小华一直很喜欢王源。


“算得上我最喜欢的明星了。”她递给我两张王源主演的电影票时,我微微有些吃惊。


“怎么”她笑起来,“以为我会介意?”


我不说话。


“可你们不是早就没关系了么。就当普通的明星让我喜欢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有时候方小华买回来的八卦杂志时尚杂志上也会看到王源。我回家时看到,目光从封面上掠过,也不会去翻内容。


王源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


退圈后我在国外呆了一年多,跟着朋友学学做期货,谈不上赚钱,只求兴趣。回国的时候尽量低调行事,但仍然引来一些记者的偷拍。以前的经纪人说公司会帮忙处理,让我不用担心,毕竟已经退出这个圈子,平静的生活慢慢就来了。问及王源,千玺和二文,他们签了不同的演艺公司,已各奔东西。经纪人带着新的偶像组合,他说,几个大男孩就像他弟弟一样。


王源大概知道我回来了。可他没有通过任何渠道来找我。


我开始自己摸索着做生意。在重庆买房买车,落地生根。我妈有一次给我感叹,买菜遇到王源妈妈,以前两家人关系不错,现在连招呼都不打了。我默默地听着,心想王源现在过年可以回家了吧。


几年之后我和方小华结婚,她是个充满幻想但意志不坚的姑娘,她知道我是谁,知道我和王源之间发生过什么,但她相信她拼命爱我照顾我的生活就一定能取得她想要的回报。


我已经尽力了,可对一个人的关心是不是出于爱,骗不了人。我每个月给她很多零花钱,尽量满足她的物质需求,可我不能做到她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从背后拥抱她,开车接她下班的时候牵住她的手。


“我刚才说的笑话好笑吗?”


“好笑啊。”


她摇摇头:“我刚才根本没说笑话。”


娶方小华的时候我把她当作一剂药,指望她能把我从名叫王源的苦海中救出来。只是没想到她很快就放弃了。她开始跟我吵架,说我欺骗她的感情。我向她发誓我会好好爱她,然而没过多久又忍不住疏远她。我借口说出差或应酬,其实晚上睡在在办公室。我没法面她,那种又厌恶又内疚的感觉像是我背在身上的一座大山,令人喘不过气的责任。


正在我以为我们的婚姻关系快要走到尽头时,方小华怀孕了。我爸妈特别高兴,每天炖不同的补品提到我家来。我跟方小华说我需要一个孩子,我求她,一切等孩子生下来再说。


她望着我,点点头,晚上我听到她偷偷埋在被子里哭了一场。


她应该有更好的人生,是我拖累了她。


十月,我和方小华相处变得从容起来。她挺着大肚子去花园里散步,我扶着她,真正的开始像一家人。媛媛出生的时候我彻夜守在产房外面,心里想的竟还是王源,真是没救了。我都要当爸爸了,而你在干什么呢?


护士把女儿交到我手里,抱住柔软的小婴儿,突然觉得我的人生再次充实起来,人生的意义都明朗了。


方小华给女儿取名字叫王媛。我觉得她是想把女儿交给我自己离开,才这么揶揄我。不过女人的心思一向很难猜,她纠结了好几个月,也没纠结出所以然。


我给媛媛布置了婴儿房,贴上淡粉色的墙纸,婴儿床上方悬挂的玩具一晃一晃,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架子上摆着我们一家三口的合影。方小华给媛媛喂了奶,久久坐在媛媛床前。


我走进去,她拉住我的衣袖,特别小声地说:“我们能不离婚吗?”


我暗地里舒了一口气,承诺她:“只要你不提,我们就不离婚。”


媛媛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我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她身上。小孩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像一颗种子埋藏着希望。我和方小华,和双方的父母,都全心全意爱着这个小女孩。


要说这么多年我认真观察过,并且还记得的小孩,只有王源小时候了。所以看到媛媛的一些动作习惯,总觉得和王源莫名的相似。


只是这种想法不会再带来心灵的蠢动,只是照看媛媛时顺便想起来而已。要知道,人在回忆一件事情的时候会挑重点,挑最矫情的那部分来讲,但事实上人大部分时间,是活得挺麻木的。


我和方小华并没有和平共处多长时间,她又开始没事找事和我吵架。每次挑衅我的时候,她都隐隐带着兴奋,希望我变得更狠毒似的。我知道她不容易,尽量忍让,却也觉得心烦。我们已经开始分床睡,全然不像一对年轻夫妻。


终于有一天,她跑来跟我说她决定和我离婚,她找到真爱了。我居然一点也不吃惊,淡定地问她是谁,多大年纪,什么工作。


盘问了一番后我打消了她的念头:“这样的人养得活你?别异想天开了。他几个月工资还不够你买个包。”


方小华冷笑一声:“别说得我那么势利,有几个钱花几个钱,没钱就不花了呗。”


“你花钱花惯了,那种苦日子去试个几天自己都要跑回来。”


“你以为我是为了物质才在外面找男人吗?”


我被她缠得烦了,拿出一张透支额十万的信用卡拍在桌上,像在打发青春期不懂事的女儿:“你在外面玩玩我管不着你,我只求这个家有个家的样子。”


她嘴巴张开又合,最后只是默默拿走了她的零花钱。


老实说我讨厌这样的自己,觉得我已经变得不像我自己。可我已经三十岁了,我就该和从前的我一模一样吗?我心里生气,又不知道该气谁。


邻居家盘下一家酒吧,重新装修了一下,可生意仍然不怎么好。我们关系还不错,我说我会弹吉他,他就请我平时晚上没事的时候过去玩儿一把。


我抱着吉他,唱唱老歌,唱唱很多年前自己写的却没能发表的歌。没想到还真的吸引了一些人。我总是戴着帽子,有天晚上竟然还是被人认了出来。还好是一个理智文明的人,我请她不要声张,她只向我要了个签名就默默离开。


好多年前写的歌记得不甚清楚,前天晚上和今天晚上弹得和弦总有出入,歌词也临场发挥了一些。有人起哄:“你唱错了吧。”


我说:“本来就是我自己写得,哪里有错不错。”


讲到这里,仿佛一直贯穿着回忆的线断掉了。如果每一段回忆是一颗珠子,那么王源就是那条贯穿始终的线。


有时若隐若现,但他一直在。


一天晚上我都准备睡了,突然手机响起来。一看是个北京的号码,心中默念一遍才惊觉这不是王源的么。


方小华和媛媛都已经睡下,我走到阳台上接电话,接通,电话那头却没有人说话。


“喂?谁啊?”


我装作不耐烦地样子,其实心脏咚咚咚跳起来,紧张得不得了。


“喂?”他可怜兮兮地回应道。


有一个人永远不会在你的生命中离开,就算在这途中你质疑过,他也会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不会。


我不断提醒自己这可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电话,又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


“你现在在哪儿?”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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