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却被多情扰 ——给《十年以后》的长评

我好像要被惯坏了,写个球居然都有人写长评

还间接赞扬了我是个很可爱的人。这种话说多了会让我自我认知产生问题,觉得自己真的巨可爱。

还有很好奇你抄了哪段话hhhhhh

零柒肆陆:

无情却被多情扰

——给《十年以后》的长评

原作者 @乐子子子子  原文:《十年以后》

ps.第一次写长评……毫无逻辑见谅(。



昨天一个很好的朋友给我发微信:“怎么办!跟妹子打赌输了要写一篇千我,告诉我一个你觉得最少女最玛丽苏的梗”

然后我跟她一起编了一个缘起偶遇无疾而终的暗恋故事。哈哈哈哈笑一晚上。

今天早上第三个period,物理课,做完实验离下课还有十几分钟,我本着放松刚刚经历大量计算的脑子打开电脑刷开lof,看见乐子太太在发过好几条预告(或者说创作实况?)之后终于生出来的这篇【源我】,我几乎是翻着白眼点开的……(不是态度不屑,而是累瘫的时候看见前方五米处有一张kingsize席梦思,但是你还得爬过去的那种感觉……)

先说一下,我偏源,偏源,极度偏源。不管是团苏也好凯源狗也好,一切的前提和底线都是王源。我也在想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读完这篇文的感觉才那么深一直蜿蜒到骨头里。


源源是我最亲爱的小孩。嗯。

看到第一句话我心里就卧槽了一下。这不就是我吗。南方生南方长,出国读书还在异国的南方,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见过雪,早晨出门住家还很遗憾地跟我说,我们这个城市今年可能不会下雪了。

从没见过的雪,就像从未遇见过的你。

行文还是流畅一如既往,不愧是我入坑看的第一个长篇的作者。最开始我以为邻居就是源源╰( ̄▽ ̄)╮

然而乐子太太怎么会写这么平常的故事呢。

于是二十五岁的王源,吃着鳗鱼寿司,被“我”遥遥望了一眼之后无辜地转回身去。而“我”如遭重击,“差点从凳子上摔下去”。我想如果真的是我那时候坐在那间寿司店里,估计也会赶快塞一个寿司进嘴里堵住尖叫,吃点芥末平复狂乱的心情。

“你认识我?”

“这种野出租很危险的。”

口是心非,私心从这一刻就藏起,多年以来那么喜欢那么渴望的人在眼前,然而谁都不认识他,甚至他自己。发现别人还没察觉的宝贝,当然先把秘密咽进肚子,把他的光芒用软布包好,仔细妥帖埋在心里。


“我相信你只是因为……我认识你。”

“我”不是一个符合玛丽苏标准的女孩。相反我很喜欢她说话的方式。这大概也是乐子太太自己的缩影……吗?总之是很可爱的人。

二十五岁的他是个男人模样,但是一举一动的孩子气,提醒着“我”,他没有变,他还是,我一直一直特别喜欢的那个男孩子。他说话逗趣表情丰富,性格开朗讨人喜欢,看见好吃的就会开心,和小动物很亲近,有点小自恋。拿着水壶给芦荟浇水,拖着垫子去阳台上睡午觉,一边打游戏一边吐槽两句,不止长相,其他的一切我都特别喜欢。

是小皇帝,小少爷。像个小太阳。

离我那么那么远,却又那么那么暖的小太阳。


和主编的斡旋那一节,是他蜕变的一个侧面描绘。我想起之前跟妈妈聊天,妈妈说一个人最难能可贵的就是——知世故而不世故。我想他就是这样的人,拿出淤泥而不染来比喻似乎太矫情,但娱乐圈大染缸确确实实污不了他明澈的双眼。他什么都知道,也明白每件事该怎样做,他与生俱来的玲珑聪明却不轻易使用。然而一微笑起来没有人逃得过他的掌控。

哟,怎么感觉有点酷炫。但他就是啊。乐子太太笔下,正是我所能看到的,他最好的模样。其实也难说只有“我”一个人的私心。他莫名其妙回到十年前还失忆,看起来应该是喜欢着自己却又傲娇(或者是因为藏有私心)而不肯承认的“我”,是他能够抓住的最安全的救命稻草。

他实在是讨人喜欢得很,真没办法。

好的故事让人如同身临其境,跟着故事里的人物同悲同喜。这篇文恰巧就有这样的魔力。我印象深刻的是遭受策划盗窃的“我”切着的那颗开膛破肚伤心欲绝的西红柿。短短一个句子,寥寥数字比喻,那种难过竟深深戳进心里,好像晶红的瓤流了一地。深夜赶稿时的鸡蛋饼,香气扑鼻像是偷偷的窃喜,他的关心那么刚好正让饥饿的我餍足,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啊。

可是他终究是不属于这个时空的。他会离开,他得回去,像来自星星的你终究还是得回去星星一趟。手机,这个定时炸弹一样的线索系着他和2025。这世上太多东西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了。就像“我”能手脚冰冷颤抖地抵挡住他“做我女朋友吧”的要求,却挡不住第十个瞄着金边的黑盘子盛着鳗鱼寿司慢吞吞地来到面前看着他牵起“我”的手。

“我”是忐忑的。

“你太好了,我们,怎么能,在一起。”

其实看到这里就有点想哭了。你这么好,我若太平庸都不配有资格说喜欢你。


“如果一盘食物够美味的话,那是因为它们爱你。”

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够好的话,那是因为他也爱你。


他不自知地说着“难道我就不是普普通通的人了吗”。不过也许在他自己心里,他确实是个普通人,可是再普通的人,在喜欢他的人心目中,永远也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故事进入两人一起开着咖啡馆做着甜点画着画,过平平淡淡的生活。而波澜一旦平息,便意味着世界终将完结。从“我”的画里忆起丹麦的伏笔,其实一切早就有迹可循。他为自己选择Roy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该知道他会走。一起围着红围巾他抱着“我”,平安夜雪簌簌地下,谁都清楚经过彻骨寒冷的融雪天,一切又跟雪从未来过一样。

于是大梦一场,该醒了,我还记得他说的话,摩托车上大风里他滚烫的纹身灼了指尖。他想起了一切却告诉我他十年之后一定要娶我。

我觉得是我的话,这就够了。太够了,太多了。

“我”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在机场“我”看见那个瘦小的男孩,“那双眼睛里盛着白山黑水的静与愁”。

“只要是你,你只要跟他说,他就会点头。”

“你要好好加油。”

他向我点了点头,然后转身上车。


就是看到这里,有着褐色温柔眼睛的物理老师走过来小声问我:“Are you OK?”

我才发现自己大颗的眼泪滴在校服毛衣上。

我说,没事,我就是打了个哈欠而已。盖上电脑不敢再看。


回家做完作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趴在床上又重新看了一遍,眼泪流得整张脸都是。难过得没有力气去抽一张纸巾擦擦脸。

我本来已经早就知道,这是一场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的喜欢。每个追星的人都很清楚这一点。但你太好,好到我就算这样也要义无反顾献上自己的心脏(……)。我本来已经释然了这种既定结局,却因为乐子的这篇文,重新唤起心里那些难以名状的情绪,它们一起翻涌着上来,堵在心口很难过。

无情却被多情扰。


我很少看某我的这种文,但是《十年以后》真的太戳心了。

向乐子表白。你真的写出了千千万万不一样的“我”一模一样爱他的心。


以前跟朋友聊天,得出“wy要么跟wjk在一起,要么跟我在一起”的嚣张结论;我妈也曾经说过“整天看着帅小子,你将来怎么在现实中找男朋友?”


【但是,因为喜欢你,所以,这些都没关系。】

【就算这感情终将过去,也不许任何人伤害你。】


最后再捧着脸说一句,乐子的文,真的真的真的特别好看。我把《热带美人鱼》里的一段话抄在纸上发在微信朋友圈,好几个路人朋友跟我说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很喜欢。

希望乐子太太生活开开心心,继续一起喜欢源源,偶遇他的机会多几次。

我最亲爱的小孩,希望你长成乐子姐姐笔下这样很棒的大人。然后在你结婚的时候,我抱着枕头大哭三天,哭完继续喜欢你,一直到死。


评论 ( 5 )
热度 ( 52 )

© 乐子一心向钱 | Powered by LOFTER